一. 大口径
螺旋钢管进场时,除应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核对其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外,还应对其外观、尺寸、集中荷载下的径向刚度、荷载作用后的抗渗漏及抗弯曲渗漏等进行检验。工地自行加工制作的管道亦应进行上述检验。上述检验方法可参照现行《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的规定执行,其取样数量、检验内容和顺序及质量要求见附录G-7。
二.大口径螺旋钢管应按批进行检验。每批应由同一钢带生产厂生产的同一批钢带所制造的金属大口径螺旋钢管组成,累计半年或50000m生产量为一批,不足半年产量或50000m也作为一批的,则取产量最多的规格。
三.当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项目检验结果有不合格项目时,应以双倍数量的试件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仍不合格时,则该批大口径螺旋钢管为不合格。